文明出行倡议书
文明出行倡议书
亲爱的小朋友,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骑乘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是非常低碳、便捷的交通出行方式,然而一些不守法、不文明的骑乘习惯,也给我们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和损害。刚出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行为,对文明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在此让我们共同倡议:
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不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或超标、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不拼装、改装、加装影响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的装置。
3. 自觉抵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 ,不礼让行人,违规停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越护栏,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等不文明行为。
4.加强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今年是我市文明城市国检大考之年,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目标,让我们文明、守法出行。最后,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家长们工作顺利。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中心幼儿园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