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行为规范》
《家长行为规范》
金坛区朱林镇中心幼儿园
所谓行为规范,即社会群体或者个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所遵守的规则、或者准则,那幼儿园行为规范也就是大家作为家长,在幼儿园所要遵守的规则。
一、仪表与行为
仪表干净整洁,言行文明。不穿拖鞋、不穿睡衣、不穿汉背心;不披头散发;不喝酒后入园、不在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壳杂物,不带宠物入园。
不随意采摘花果,爱护玩具,不破坏设施设备。
按时接送幼儿,佩戴接送卡。车辆按规定停放,听从工作人员及保安的指挥,牵着孩子的手。
二、请假与缺勤
不无故缺勤,幼儿因病因事缺勤要及时告知老师。
幼儿不带病入园。家长或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通报幼儿园医务室。传染病患病痊愈凭医院的复学证明再入班。
家长如有事找人代接幼儿,需提前电话告知班主任。
三、沟通与距离
尊重教师和保育员,主动与班级保教人员联系,交流幼儿的个性和习惯,坦诚反映幼儿的一些变化情况,以免产生误解。以友好的方式向幼儿园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教育好幼儿。
家长与幼儿园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不请客送礼,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风。
四、矛盾与冲突
当孩子们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冲突时,请家长理智对待,交由教师协调解决,切不可贸然直接介入,对其他幼儿或家长进行训斥指责,做出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不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公共信息平台发布或转发关于幼儿园的不实信息。
五、理解与合作
坚持紧密的家园配合,做到家庭与幼儿园的配合一致。
支持幼儿园教育工作,为班级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时参加幼儿园各项活动,不缺席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