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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幼儿园防疫新二十条,响应国家政策!

作者:李华   发布日期:2022/11/17 13:38:59   浏览次数:891

家长须知:幼儿园防疫新二十条,响应国家政策!

防疫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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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老师、小朋友们:

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这份信息量极大的通知中,这些要点需要掌握!

1、对密切接触者,“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

4、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

5、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

6、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

8、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

9、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10、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11、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12、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

13、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14、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15、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

16、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

17、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18、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等问题。

19、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

20、发生疫情地方,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


切勿放松警惕!为了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同时做好精准动态防疫措施,幼儿园现就疫情防控工作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建议:
01思想重视,积极配合

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听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并积极配合社区进行核酸检测。不扰乱检测秩序、不发布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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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号召,应检尽检

在核酸检测采样时,要严格遵守“一米线”要求,正确佩戴口罩,不要随意走动。采样过程中,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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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免疫,从我做起

种疫苗,强免疫

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现今大部分幼儿均已接种新冠疫苗,但仍有少数幼儿尚未接种,请家长们尽早安排幼儿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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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上报,不隐瞒

如幼儿与共同居住人员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地区旅居史、有与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史,请务必如实、及时向属地社区和幼儿园报备,根据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有关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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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请亮码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家长朋友们接送幼儿时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并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保持安全距离,不在门口逗留及扎堆等待,即送即走,即接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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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舒服,早就医

请主动做好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减退等症状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班级教师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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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政策

防疫从我做起

请幼儿和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

家园齐心协力

扎实地做好幼儿园的防疫安全工作

创造一个更加安全

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保证所有幼儿的健康

是我们的工作

也是我们的责任!